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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这个切入点,一来是因这劳冤在不到一个月的间内双双逝世实在是有够巧合;
一个案件虽间被拆分几个案,各个案件间有一条比较明显的线索串联,初的首相密信到的刺杀沙皇,几乎有的故,是围绕英俄冲突这一个背景设计的。
综合这的考量,一个案件概炉了。
1912,58岁的夏洛克·福尔摩斯在首相的极力邀请再度山,花了两久,在、爱尔兰各展调查,一举歼灭德间谍集团。
81章 卷末结与感谢
另外由这是蠢者的一本签约,必须承认,网文的节奏握的是不太,俺在努力经进的,果有什见的话,欢迎在评论留言~~
结案,福尔摩斯到英南部乡间隐居,这个案件他的一案。
三来则是因这个间点附近,欧洲政坛有思的人太了,不论是维利亚皇是铁血宰相俾斯麦,是我很加入故的人物。
这个案件的名字,叫做《的致》。
尔来是因亚历山尔世的死亡有足够的戏剧空间;
关狄仁杰这个名字在西方侦探故有点跳戏这个问题,其实在写书一始已经识到了,这个问题其实办法规避,因某读者来跳戏的个名字,恰恰是有读者喜欢的部分,鱼熊掌不兼,反正蠢者了很久有啥两全其的法(叹气)。
这个法很显是受马亲王品的影响。
这新人者来真的非常重!
在确定本书的“狄仁杰上身华”这一个创点,蠢者始翻阅华夏洛克相遇一(1881)数十际政治上的一系列,终选择沙皇迪斯雷利的冲突切入点。
柯南尔先笔福尔摩斯的一案本书的一案,是蠢者在始写的,算是一个的致敬吧。
了在的案件避免这个问题,蠢者在本案的末尾安排麦考夫给狄仁杰递了个抬身份的梯,有了这一个身份,狄胖在的案件更方便“搞风搞雨”了。
是这个案件设计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,是涉及的层次太高,刚刚穿越来的狄仁杰来,不论是政治位是超凡力,稍微有点掺不进,这导致在案件的半段两位主角的戏份缺失了一块,这在写、尤其是网文创是不太OK的。
PS:今晚上有更新啦,明午有一更,是新的案了(旧案留了几条线索,在故慢慢回收的)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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