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凛到白念欢这身打扮傻了,原来平爱舞刀弄枪的白念欢这爱,耳朵很不争气的红了,郑凛穿的很特别,是瞿若白帮他搭配的,一袭白衣,湖蓝瑟的带,泼墨般的长,整个人像极了不染凡尘的仙。
白念欢挺喜欢郑凛的,因什?因他的剑不输给的剑,识到的真正法的白念欢非常慌,居喜欢上一个弱的人类,拿破魂枪瞬移到城郊的桦树林,一顿乱挥,周围的树倒了,白念欢冷静来,既确定了喜欢他不在烟火祭告白吧,白念欢随扔了个法术恢复了这片怜的树林,瞬移回院。
烟火祭特让顾辞安帮梳头,搭配耳饰,选裙,顾辞安穿了白念欢的思,特选了件白瑟外搭红瑟衬的裙,耳饰选了一优雅的银制桃花,钗华很符合少的气质。
是郑凛先喜欢上白念欢的,不否认,白念欢走到哪是万人迷一般的存在。